债务企业名称: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9号4层
债权总额:6029.58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总额6029.58万元。其中:本金3597.81万元、利息、罚息、违约金共计 2431.77万元(计算至2025年2月28日,利息、罚息、复利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贷款方式为保证和抵押,保证人为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物为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浑北天坛地区158603.8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债务企业概况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06-2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57349778XU,注册资本:1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吴支持,营业期限:2011-06-24 至 2041-06-23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9号4层。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复合材料、陶瓷材料、磁性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开发、销售、技术咨询;科技信息咨询;会议、展览服务;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建筑设备、矿产品、有色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人概况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720906142G,注册资本17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黄东坡,营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沈水路600-15甲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12月14日,公司注册资本115,483.2011万元,公司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9号,法定代表人为吴支持,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石墨类产品、石墨烯及纳米碳、碳素类产品、耐火材料、活性碳类产品、烯碳新材料、稀土碳基复合材料、矿产品、金属和非金属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烯碳新材料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旅游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房地产开发、装修装饰、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限分公司持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抵押物概况
抵押物为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土地抵押,抵押物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浑北天坛地区,面积158,603.89平方米。目前抵押物处于空置未开发状态。
诉讼情况
该项目已诉讼,并取得胜诉判决,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项目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城市中心区域。沈河区生活配套完善,商业氛围浓郁,中街金廊、南塔、以有毗邻的奥体4大繁华商圈环绕。交通配套完善,周边浑河、富民、长青三桥纵横,地铁1号线、2号线、10号线、南北及二环快速路编织立体交通网络。自然环境优越,南临浑河最美一段,鲜氧充足,空气绝佳,城市绝版。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联 系 人:韩女士、周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46 18102429363 ;024-31880297 13555786658
股交中心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4-22769786